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鼓励工程硕博士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委托同济大学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第二届)选树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主题
聚焦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推荐在工程实践中攻克复杂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已取得或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等方面的优秀实践成果。
二、选树范围
选树工作面向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单位,及其他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单位开展。
三、选树对象
工程类硕士学位实践成果:自首届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截止之日(2025年7月30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工程类博士学位实践成果:自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之日起,已进入申请(或完成)学位答辩的实践成果。
四、成果类型
实践成果应来源于技术攻关与工程或设备改造、工艺与产品创新、新材料与新设备的研发、前沿技术引进吸收与再创新、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优化、原创性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探索等。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转发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4〕18号)、《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学位办〔2023〕19号),选树实践成果类型分工程博士、工程硕士两个层次,具体如下。
1.工程博士。包括重大装备、仪器设备、其他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以及其他体现相关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7种类型。
2.工程硕士。包括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以及其他体现相关专业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等5种类型。
五、选树要求
(一)价值导向正确
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产业升级需求,不得存在意识形态领域或科技伦理方面的风险隐患。
(二)工程性与实践性突出
成果应源于真实的工程应用场景或重大工程项目,聚焦具体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具有明确的工程依托背景,具备可落地、可操作、可重复的实践属性。
(三)创新性与应用性显著
成果应在关键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进、产品研发设计、系统架构优化或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或显著改进,须体现明确的创新点。选树成果需贴合产业技术升级需求,在工程应用中体现改进或优化价值,具备落地可行性与较高的应用收益、推广价值。
(四)产教融合导向鲜明
成果须体现校企协同、产教融合的培养机制,反映高校学术指导与企业工程实践指导的深度融合,彰显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的育人导向。
六、选树流程
本届将面向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各选树10个优秀实践成果。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培养规模和质量,在博士和硕士层次各推荐1项实践成果。成果须由联合培养单位(高校和企业)共同出具鉴定意见。
(二)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核
联合体秘书处组织对申报材料作形式审查。同济大学组建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提出建议名单。
(三)结果审定
联合体理事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审定优秀实践成果名单。
(四)公示和异议处理
审定名单在联合体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向联合体秘书处提出。秘书处负责受理并组织复核,必要时提请理事会裁决。
(五)结果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名单。
七、宣传推广
联合体将为优秀实践成果颁发证书,邀请作者或推荐单位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推荐至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和有关期刊发表,并视情况纳入成果汇编。
八、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luhuinan@tongji.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第二届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材料”。
1.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word版(见附件);
2.实践成果总结报告word版;
3.实践成果展示视频(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720P。要求构图合理、图像配音清晰)。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顺丰邮寄至同济大学(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5楼1501室,收件人:卢慧楠,联系电话:18964213278)。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3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慧楠
联系电话:18964213278
附件: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表
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