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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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改革与产教深度融合,选树一批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的优秀案例,提升高质量培养卓越工程师的能力,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委托同济大学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第三届)选树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主题

优秀案例选树紧扣“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与实践”,梳理凝练思路、方法、成效与经验。案例主要分为五个类别:校企协同机制(国家卓越工程学院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经验等);培养过程(项目制育人、工学交替培养、课程教材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技术中心建设等);校企导师队伍建设(双向流动机制、协同育人机制等);评价机制(招生选拔、毕业与学位、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资格互认衔接等);特色做法(其他关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工作经验)。

二、选树范围

选树工作面向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单位,及其他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单位开展。

三、选树标准

选树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主题鲜明、措施有效,典型经验要有总结提炼,创新做法要有独到视角。

(一)突出创新性

聚焦新时代下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培养,紧跟国家战略需求,突破传统模式,打造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

(二)突出典型性

充分发掘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中关于校企协同机制、培养过程、校企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和特色做法等代表性案例,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重构和流程再造。

(三)突出可操作性

应已有至少1年以上的实践探索,总结凝练的经验应对其他培养单位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四)突出可验证性

应事实可溯源、相关主体可佐证,整体逻辑自洽且前后一致,确保案例真实可信,经得起评审核查与实践检验。

四、选树要求

1.案例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经验启示与主要意义等部分,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4500-5000字。

2.为保证成果征集质量,每个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

3.案例应为原创首发,不接受一稿多投。

五、选树流程

本届将选树10个优秀案例。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应选择一个主题方向,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1个,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

(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联合体秘书处组织对申报材料作形式审查。同济大学组建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提出建议入选名单。

(三)结果审定

联合体理事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审定优秀案例名单。

(四)公示与异议处理

审定名单在联合体官方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向联合体秘书处提出。秘书处负责受理并组织复核,必要时提请理事会裁决。

(五)结果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名单。

六、宣传推广

优秀案例将被纳入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库,并作为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导师研修班的教学内容;选树典型汇编“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典型案例选编”;邀请案例负责人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遴选优秀成果推荐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上发表。

七、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cee@tongji.edu.cn,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第三届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顺丰邮寄至同济大学(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收件人:卢慧楠,联系电话:18964213278),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6月13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联系方式

卢慧楠 021-65981009,18964213278

陈禹卓 021-65981023,18817367902


附件: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

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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