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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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标《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切实强化校企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激发校企导师队伍积极性,持续提升导师指导能力,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委托北京科技大学联合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第三届)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主题

本届优秀校企导师选树工作聚焦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导师团队建设,旨在发掘一批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成果的校企导师组。

二、选树范围

选树工作面向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单位,及其他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单位开展。

三、选树标准

参与选树的校企导师组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必须包含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优秀校企导师(组)需在以下方面具备突出表现:

(一)师德师风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遵循导师职业道德,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标准,恪守学术规范与工程伦理;

3.言传身教,弘扬教育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激发学生爱党报国情怀,培育严谨求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教育教学

1.秉持前沿工程教育理念,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将最新科研成果、产业前沿动态融入教育教学与研究生指导过程,实现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的系统性培养;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善于将关键核心领域关键技术难题转化为培养目标,校企协同负责学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工作;

3.注重教育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校企导师须主持或参与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与教材编写,实现工程实际与课程教学有效衔接。

(三)工程攻关

1.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承担国家重大工程型号任务、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或重大建设项目等研发任务;

2.校企导师的学术水平与工程能力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在学术前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注重在工程攻关过程中培养研究生,切实解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

(四)团队建设

1.团队凝聚力强,分工科学,校企双方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指导等各项工作,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方面具有1年以上合作基础;

2.人员配置合理,校内导师要求师德师风优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一般应为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企业或科研院所导师由高水平工程技术专家担任,一般应为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型号总师或重大项目负责人等;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与年龄结构合理,定期开展学习交流与研讨,建有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参加国内外研修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构建校企导师队伍发展共同体。

(五)社会服务

1.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攻关,积极参与政府和企业决策咨询,建设高水平工程领域智囊团和思想库,持续拓展科研工作的社会效益;

2.注重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面向行业企业生产实际,开展相关技术开发、工艺优化、检测检验和培训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向产业一线转移转化,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3.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技推广、专家咨询和公共学术事务等工作。注重工程硕博士就业引导和职业发展,持续向重点行业、重大工程和关键岗位输送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

四、选树流程

本届将选树10个优秀校企导师组。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个校企导师组。推荐前须对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通过后向联合体提交推荐材料。

(二)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核

联合体秘书处组织对申报材料作形式审查。承办单位组建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提出建设名单。

(三)结果审定

联合体理事会召开专门会议,并审定优秀校企导师组名单。

(四)公示与异议发布

审定名单在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向联合体秘书处提出。秘书处负责受理并组织复核,必要时提请理事会裁决。

(五)结果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名单。

五、宣传推广

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将为“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入选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并在联合体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设专栏,持续宣传优秀导师组的先进事迹和育人成果。邀请优秀校企导师组在卓越工程师培养高峰论坛、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上作专题报告和经验分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推动校企导师队伍建设经验在全国范围内交流共享。

六、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各单位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ncee@ustb.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第三届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邮寄至北京科技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收件人:高霞,联系电话:17301376027),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6月13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联系方式

单宝玲 13520605012

胡亚杰 13827770408


附件: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

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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